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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回百世,从大秦开始逆天改命

小说推荐《轮回百世,从大秦开始逆天改命》是大神“紫影喵”的代表作,李茂李清欢是书中的主角。精彩章节概述:秦王政十一年,刚铲除了吕不韦、嫪(lao)毐(ai)这两大拦路石,正式亲政的秦王嬴政依李斯、尉缭之谋,定下了笼络燕齐、稳住楚魏、消灭韩赵,然后各个击破统一天下的战略方针同年,泾阳下面的一个村子里,李老汉家痴呆了五年多的次子,在一场风寒之后不仅侥幸熬了过来,人还突然变聪明了在那之后,小名二虎的他不仅给自己起了个大名李茂,喜欢上了舞刀弄棒还自己找了个因伤退伍的老兵拜师学艺,天天绕着村子跑步打熬...

轮回百世,从大秦开始逆天改命第3章 骑射的重要性在线免费阅读 阅读精彩章节

转眼又是三年过去,李茂已经十五岁了。

但光看体量,说是已经二十都有人信,充足的肉蛋奶让他如今已是身高八尺的昂扬大汉一枚。

当时的小马驹火烧云,也长成了一匹肩高一米五的宝马良驹。

此刻,李茂就正跨坐在这匹高头大马上,于奔驰之中弯弓搭箭,一箭射中了七十步外的靶子。

周围聚集的十几个同龄少年,见状纷纷高声大喊道:“彩!!”

在战国时期,经过赵国的胡服骑射改革后,骑兵的战略地位虽然提升了许多,不再只是军队打探消息的斥候。

而是作为一个单独的兵种,成为步卒、战车的补充,但依旧还没有后世那种举足轻重的地位。

究其原因,还是由于此时的骑兵大多并没有掌握骑射这一技能,想要射箭基本都得先把马停下来。

所以与其说是骑兵,倒不如说是一群骑马的弓箭手。

——至于让骑兵直接冲阵?

没有军队主将舍得那样做的,养一个骑兵等于养五名步兵,战马资源最多的赵国,都没那么败家子。

李茂之所以能做到,主要是他偷偷给自己更新了一下装备,把高桥马鞍跟双边马镫弄了出来。

马蹄铁在战国末期,倒是不那么紧要。

此时无论是行军还是打仗,基本都是在一望无际的旷野上进行,因为需要互相摆开阵型。

毕竟动不动就是几万人,十几万人的大战,不事先挑好战场根本腾不开队伍。

这样一来,战马的马蹄一般都不会踩到什么石头、石块之类的尖锐物体,导致马匹受伤。

除此之外,有了高桥马鞍跟马镫,李茂就能做到解放双手,像草原人那样只用腰腿力量来控制马匹。

要知道此时中原地区的骑兵,都是需要一手抓着缰绳,另一只手挥舞武器的。

可只用一只手的话,很明显没法使用长枪长矛,只能用刀剑这样的短兵器。

只有极少部分骑术高超的武将,才能跟马背上长大的草原人一样,只靠腰腿就在马背上固定住自己。

三米长的长枪,对上一米出头的刀剑,有多占便宜就不用说了。

这还是因为如今的甲胄,并没有汉唐时期那么发达,对于破甲的需求并不高,所以李茂没有把马槊这一骑战神器拿出来的缘故。

即便如此,凭借这一身装备的加持,跟他数年来苦练的骑术、枪术。

以后但凡有人敢跟李茂马战时近身搏杀,都得被安排的明明白白的。

——对射就更别提了,别人想要开弓还得先停下,那不纯纯就是活靶子。

“大兄!你这骑射之术,不管看多少次依旧让人目眩神迷啊!”

“是啊是啊,怕是春秋时期的养由基,也不过如此了!”

“待战事一起,大兄必定能像那大鹏一般,一举直上青云!”

被众人围在中间,李茂笑着甩蹬下马,把缰绳递给一名满脸崇拜的小弟。

心中虽的确有些得意,但嘴上还是自谦道:“行了行了,再让你们吹捧下去,我就要成下一个武安君了。”

如今已是公元前226年,赵国已在两年前为王翦所灭,另一个武安君李牧因反间计,被赵王迁下诏处死。

著名的荆轲刺秦王这一历史事件也已发生。

燕国都城蓟被王翦攻破,燕王喜虽然逃到了辽东,但燕国已名存实亡。

李茂要是明年被征召的话,则正好能赶上王翦之子,王贲水淹大梁的灭魏之战。

勉强算是搭上了秦灭六国之战的末班车,没办法,谁让他年纪太小呢。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习惯了算周岁,但虚岁实际上已满十六。

等五年后,剩下的楚、燕、齐三国也被灭,那他再想获取大的军功,就只能去打匈奴了。

——貌似去南征百越也不错,可以考虑走赵佗的路让他无路可走。

算了,现在想那些还太早,走一步看一步吧。

“你们也别围在这儿了,今天的训练都完成了吗?还记得我跟你们说过什么?”

“是是,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嘛,大兄你这话听的我们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聚集在李茂身边的十几个少年,除了村子里的同龄人外,还有一些是他收养的孤儿。

前者是乡党,后者更是家臣,可以说是他除了家人之外,最能信任的一批人了。

除此之外,由于为了磨练箭术、锻炼小团体间的配合,他经常带着人进山打猎。

多次猎杀各种豺狼虎豹拿去泾阳县售卖,因此李茂在整个周边都很有名气,江湖人称李射虎。

并且还经常以很低的利息,借钱给生活困难的人,孤儿更是主动收养在身边,信誉可以说直追孟尝君。

因此要是真被征召了,整个泾阳县出身的士卒,他一声号召之下都能聚拢过来。

到时就算是没有五百主之名,也有了五百主之实。

被他板着脸一训,其他人只好纷纷牵上自己的战马,去练习骑射跟马上搏杀。

马匹、装备除了部分家境比较殷实的,是自己购买的外,剩下的人都是李茂送给他们的。

毕竟想要别人替你卖命,光靠管吃管住,显然还是不够的。

况且进入军队之后,这些人八成会是李茂的亲兵,给自己保镖买点好装备有问题吗?最终保的还不是他的命?

一直训练到夕阳西下,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才骑着一匹未成年的马过来报信道:

“大兄!各位兄长,饭菜都准备好了,该吃昏食了。”

“噢!吃饭去喽!!”

就算是两千多年前,一听到干饭时间到了,也都是一个个跑的飞快。

李茂见状不禁哑然失笑:“你们训练时要是有这一半的劲,也不用我每天盯着。”

吃饭的地方,离训练场并不远,隔着十多米都能闻到随风飘来的肉香。

肉是彘肉,也就是猪肉。

众所周知,无论是公猪还是母猪,不先劁掉蛋蛋或者卵巢味道都会腥臊无比,并且不怎么长肉。

此时由于猪肉味道太难吃,就连吃不起牛羊肉的平民百姓,都宁愿吃狗肉,而不愿去碰猪肉。

除了十几个同龄少年外,跟之前那个来通知他们吃饭的一样,十一二岁甚至八九岁的半大小子,李茂也收养了几十个。

这么多人,光靠打猎肯定是供不上肉食的,那就只能把养猪养鸡提上日程了。

还真别说,这时候的黑猪在割了一刀后,味道比后世的白条猪香多了,香到李茂在泾阳县开了家馆子,都没少赚钱。

原本一个个口口声声说猪是贱肉的本地贵族,都忍不住选择了真香。

当然,其中李茂亲手打了一口铁锅,然后把炒菜提前一千多年弄了出来做秘密武器,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为了保住这个秘密,他还亲手杀了好几批来偷铁锅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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