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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疯批反派都真善美了

由何洛泽简思唯担任主角的霸道总裁,书名:穿书后,疯批反派都真善美了,本文篇幅长,节奏不快,喜欢的书友放心入,精彩内容:第二天一上午的时间就在三人整理内务中度过了给宿舍做一个大扫除,把地板擦得可以照镜子,把桌子擦得亮到发光,再把门窗打开通风本来只有几件简单家具的宿舍,在三人的合力布置下现在已经变得温馨了许多地板上铺上了柔软的油画风的地毯,梵高的花朵在热情盛开着;桌子上摆上了纯色的清新桌布,简约又不简单;公共区域内被打扫得一尘不染,干净整洁到像是新的公寓一样Z大的住宿条件十分优渥,简单的打扫装扮后就已经很有模...

第13章 阅读最新章节


“好。”

出乎意料的是,徐秋白没有一丝犹豫就同意了,嘴角甚至带着隐隐的笑意。

在此之前,徐秋白在简思唯心中是像冷香灰,像薄胎青瓷一样的人。他温暖但实则薄情,是一座偶尔才和陆地相连的孤岛。

而现在他真实地在对她微笑着,像一泓柔软的春水,他们之间的那层薄雪慢慢消融了。

简思唯那双顾盼生辉的眼睛,此时一眨不眨地看着徐秋白,徐秋白在她的眼睛里,亮得像一束光。

她没有真的想要称呼徐秋白为小白,刚刚的提议也只是随口一说的戏言。毕竟对于一个比自己年长,身份地位也比自己高出许多的人,这样称呼对方,多少有些奇怪。

这是在世俗的规则之外的一种行为。在社会等级的层层壁垒下,徐秋白等于是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像大型犬一样匍匐在地,乞求简思唯的垂怜与爱抚。

这种身份的倒置,带来的内心的震动是不可估量的。这一刻,简思唯对自己和徐秋白之间的关系认定,产生了动摇,她的心旌不免有些摇曳。

这样的亲密,好像他们是从小相识的好友,又或者是——每天交颈而眠的爱人。

但这是不可能的。

爱上书中世界的人,是不是有些荒谬了?徐秋白也不是男主角,只是一个貌似比男主角还要优秀的路人罢了。

他们本应该是永远不相交的平行线,在各自的世界独自生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机缘巧合之下,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错觉,都是错觉。

就算徐秋白是言情小说男主,自己也不是女主角啊,顶多是一个38线女配,跟成千上万的路人甲一样活在背景板里,怎么配去染指风光霁月的男主角。

但是简思唯没有因此沮丧,毕竟她永远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还是导演、编剧、制作人。

只不过徐秋白对于她平凡渺小的人生来说,像一座不可攀越的高山,无法跨越的鸿沟,或者是远超过cpu处理能力的信息。

看到连绵高山,看到亘古河川,看到随处飘荡的云,会心生喜爱,但不会妄图占有。

不敢肖想。不能肖想。

简思唯,不要自作多情。或许徐秋白真的是不一样的烟火,不在乎人间的各种成见和老旧的约定呢?或许他只是单纯觉得小白这个名字很好听,很有意思呢?

“思唯,说到做到。”徐秋白倒是说得顺口,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一席话在简思唯心里卷起了多少惊涛骇浪。

甚至岸上都有鱼在扑腾了,差一点就要口吐白沫了。

简思唯张了张嘴,一时语塞,最后心一横:“小白,你记得刷碗。”然后跑回房间里,一眨眼就从徐秋白面前消失了。

苍天啊!她这是造的什么孽,她还指使徐秋白去洗碗,这么能蹬鼻子上脸的人,也就仅此一个了吧。

虽然平时简思唯做饭的时候,徐秋白经常会帮忙搭把手,但是这么正大光明地使唤他,还是第一次。

长寿面的面子有这么大吗?

简思唯心想,恃宠而骄要适可而止啊。

她把自己蒙在被子里,心如擂鼓,热气跑上了脸颊,把她的脑仁都熏得失去了理智,但是又抑制不住地上扬了嘴角。

如果一个小朋友很想吃糖,大人发现后主动把糖果给他,小朋友多半会拒绝。但是如果大人当真了,不给小朋友糖,小朋友内心又会开始怨大人,同时在心里开始遗憾难过自己失去了糖。

但是徐秋白就是一定会把糖给她的那个人。

这么久了,她也不想继续跟徐秋白客套地“徐先生”、“简小姐”称呼来称呼去了。退一万步,他们也合该是朋友了。

朋友之间亲密一点,很正常。

简思唯在被子里翻来覆去,努力地想让自己平静下来。她悄悄在心里想,不管怎么说,称呼徐秋白为小白,真的蛮不赖的。

就当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吧。

而在厨房那头,徐秋白真的在乖乖洗碗。

明明只有一个面碗,里面的汤汁都没剩下多少,他却认真洗了好久,洗了好几遍,直到整个碗崭新透亮,又用布擦拭干净。

徐秋白对待有数百年历史、价值连城的古董也没有这么认真。

一个日常使用的碗,再值钱能有多值钱,能够得到徐秋白这样的对待,只有一个理由——爱屋及乌。

洗完碗,徐秋白到了简思唯的房门前,轻轻叩响了它,唯恐自己惊扰了她。

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敲门时的心情,这次的心情不再风平浪静,而是多了期待与喜悦的浪花。明明刚刚分开,却很想念门内她那张可爱的脸蛋。

过了一小会儿,简思唯用手顺着有些乱糟糟的头发打开了门,脸还有些微红,眼睛不敢跟徐秋白对视,只微低着头,倒是有几分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思唯,我猜你还没吃晚饭。”徐秋白低沉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徐秋白不提,她都忘了这茬了。一下午光顾着给徐秋白准备长寿面,忘记自己也要吃晚饭了。徐秋白居然还能想到自己没吃饭,简思唯挺意外的。

“对哦,你不说我都忘记了。”

“礼尚往来。不嫌弃的话,我给你煎块牛排好吗?”徐秋白身上已经戴好了围裙,还是简思唯那条粉色的。

简思唯看着徐秋白这身穿搭,越看越顺眼。徐秋白穿任何颜色都是成立的,但穿上在刻板印象里不适合男性的粉色,格外特别,也格外令人喜欢。

围裙是她买的,徐秋白在穿她买的围裙,是不是可以等于徐秋白是她的?

打住!打住!不要再胡思乱想了。

“当然不嫌弃!”徐秋白的西餐做得比中餐还好,哪怕去开餐馆肯定也是需要提前十天半个月预订的类型。

如果再把这么帅气的大厨老板拿出来做噱头,估计半年都订不到位置吧。

简思唯想到之前吃过的徐秋白做的菜,都有点馋了,什么意式普切塔、法棍芒果虾、蒜香奶油柠檬虾……想想就口水直流。

“但是生日的时候让寿星给我下厨,我会不好意思的。”这句话就是单纯客套,礼貌性地拒绝一下,如果为此要错失美味,简思唯会当机立断地补救的。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徐秋白的一顿饭对她的诱惑力还是相当大的。

“如果你介意的话……”徐秋白开口,眼看着就要收回亲自下厨的打算。

他话还没说完,就听到简思唯快速地说:“但毕竟机会难得对不对。”

来都来了,不整点活怎么说得过去呢。简思唯的胃口都已经被吊起来了。

徐秋白忍俊不禁,他以前怎么没有发现简思唯有这么、这么、这么可爱呢,他几乎要忍不住上手揉揉她毛茸茸的脑袋了。

如果简思唯有尾巴的话,现在一定在开心地摇来摇去吧。

完全就是一个吃货。他很怀疑,如果有人给简思唯做两顿饭,她是不是就心甘情愿地跟人走了。就好像那句话,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就先抓住他的胃。

从他和简思唯身上看来,还挺灵验的。

如果让简思唯知道了,她一定会反驳说,我才不是那么随便的人,至少得要有米其林大厨的水准吧!

徐秋白做饭的时候,不管是什么颜色的围裙都不影响他的帅气,在各种油烟下,他还是如芝兰玉树一样,让人想到“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生刍一束,其人如玉。”

君子远庖厨在他这是不成立的。

他煎牛排,简思唯就在吃果盘里的水果,偶尔朝厨房看一眼,但她的注意力不在徐秋白身上,在香味四溢的食物上。

民以食为天,绝对是简思唯认同的一大真理。

又或者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在饭桌上,徐秋白和简思唯已经会在吃饭的时候随口聊一点日常话题了,跟一开始的沉默大相径庭。

简思唯吃着徐秋白提前切好的牛排,漫不经心地问他:“今天怎么要加班呀?”

“一个小朋友来公司。”嗯,顾浩辰在他心里的地位就是一个小朋友,总把家里背景如何如何挂在嘴上的人,徐秋白不太喜欢。

“小朋友?”该不会是童工吧,可能是天才儿童,从小到大上少年班那种。

“比你大两三岁吧,你才是真的小朋友。”徐秋白估计顾浩辰应该二十出头,听说他今年才大四,就着急忙慌地被推上了顾氏的顶级管理层。

这有些不同寻常,不符合一般世家的做法。这么着急立太子,除非……别人家的家事,徐秋白无意关心插手太多。

他又想到简思唯的年纪,十七八岁,太美好的年纪,让他想到自由的风和旷野里的草。

“好吧,但是你不准时下班的话,你的下属是不是也不敢走?”简思唯将心比心了一下。

“刚开始是的,但是后来大家都习惯了。”

简思唯不解,“习惯?”

“加班对我来说没有负担是因为我一直不断地给公司创造的价值,其实很大一部分可以等同于我给自己积累的财富。但是对于员工不一样,哪怕拿着再丰厚的薪资,这也只是一份工作。”徐秋白解释给她听。

老板和员工在职场的差异性显而易见。

老板加班拼的是事业,员工只是打工人,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能苛求。

再怎么美化也不能改变资本家剥削的本质。

“说得好对,如果我以后也能遇到你这样明事理、不压迫员工的老板就好了。”简思唯稍微幻想了一下自己以后的工作生活,感觉充满了不确定和迷茫。

按照原先那个世界不景气的就业环境,哪怕自己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也会很焦虑。

“我很欢迎你来我这里工作。”徐秋白向她抛出橄榄枝。他不喜欢把公事私事混作一谈,但是简思唯,是那个可以让他无条件开后门的人。

万晟不是讲感情的地方,但如果你能让老板爱上你,整家公司都是你的。

“走后门进去,我该不会被人穿小鞋吧?”简思唯在开玩笑,她没打算真的靠走后门这种不光彩的手段。

“有我在,谁敢给你穿小鞋?”这话说得倒是颇有几分霸总的感觉,天凉王破,谁敢触霸总逆鳞。

简思唯一下就笑了,眉眼如弯月。

就算今夜天空一片寂静,没有星火,没有辉月,没有霓虹灯,徐秋白也不会觉得黑暗。

徐秋白看着她的笑容,浅浅笑了,还略带掩饰地低下了头,不想被她发现。

世界上有三种东西隐藏不住,贫穷、咳嗽和爱。但简思唯这个笨蛋,好像还没意识到自己喜欢她。

“刚刚吹了蜡烛,现在愿意跟我一起吃蛋糕吗?”

想要跟你一起吃生日蛋糕,因为想把这份喜气和祝福分享给你。

“当然啦!这还是我最喜欢的巧克力蛋糕。”简思唯特意选了自己喜欢的巧克力蛋糕,甜而不腻的黑巧克力,入口即化。

原来她喜欢巧克力蛋糕。

“寿星切第一刀!”简思唯把附赠的餐刀递到徐秋白手上,然后就紧盯着蛋糕不放了。

这可是Z市评价最好的蛋糕店出品的招牌,光是看着就口水三尺了。

徐秋白无奈地想:大概还是孩子心性吧,遇上过生日,最期待的环节就是吃蛋糕。

徐秋白是谋定而后取的人,对简思唯,他还有很多耐心。

徐秋白刚切好一块蛋糕,就放进碟子里递给了简思唯,他专门切了一块巧克力最多的给她。

他早就发现简思唯已经按耐不住了,看着巧克力蛋糕目不转睛的样子,让人心里痒痒的。

如果简思唯能用那种眼神看着他,哪怕她说想要天上的星星,水中的月亮,他都会用尽千方百计给她寻来的。

简思唯接过蛋糕就专注地吃了起来,快吃完的时候才发现徐秋白一直注视着她,用那种柔情似水的眼神,让她受宠若惊的同时又不免有点尴尬。

她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的巧克力,甜而不腻,苦而不涩,真的超级好吃。

“你也吃啊,这个蛋糕真的真好吃。”简思唯放下碟子,主动给徐秋白切了很大的一块蛋糕。

徐秋白不是爱吃甜食的人,吃蛋糕的频率可能还没有简思唯的十分之一多。不管是多么美味的蛋糕,一口气吃这么多对他来说都太腻了。

但是简思唯给他的食物,他一定会吃得一口不剩。因为眼前这个吃蛋糕吃得不亦乐乎,嘴角沾着巧克力屑的女孩,让他的生命变得光华璀璨,动人心魄。

她给他酿的毒,他也会一饮而就。她对他的所有算计,都会被当做是对他的心意。

徐秋白可能永远不会告诉简思唯,他对她是一见钟情。徐秋白不知道她是怎么出现的,但是见到她的那一瞬间,好像他的半生都有了解释。

他的第一直觉是毁灭她,因为他的生命里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让他失控的东西。

把她当作一个实验来观察,可做实验的人却喜欢上了实验品。

对他而言,就是神说要有光,于是世界上就有了简思唯。从此,风霜雪雨,只为一人。

他不是浪漫的人,但如果对象是她,他可以学会所有玫瑰的花语。

漫长的一万个世纪短于所有她微笑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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