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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一条警犬,怎么成明星了?

都市小说小说《我就是一条警犬,怎么成明星了?》是大神“提笔忘章节”的代表作,林雪林云是书中的主角。精彩章节概述:只有她清楚,刚才那几枪估计是那些歹徒打林云的“姜所长,你就不要说这么多了,你问问刑警队那边什么时候到?林云在里边很危险的”外边的人紧张,里边的人也不太轻松高健的几个小弟提前回来,发现杨书凯等人已经走了,刚想看看货丢了没有,就被林云带着警察给包了里面同样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如果知道外面只有派出所几个人,估计这俩亡命徒早就冲出去了这两个家伙手里都有人命,一旦进去了,就意味着人生走到尽头了所以...

第48章 精彩章节试读


原本以为狗老大是一个满脸横肉,像大黑一样的独眼呢,没想到竟然是一个文人雅士的打扮。

这狗老大看上去怎么都不像是一个屠狗之辈,倒像是一个读书人。

狗老大全名苟日鑫,人家是叫苟老大,因为是杀狗的,很多人都叫成了狗老大。

听到高健对林云的介绍,苟日鑫也对林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杀狗到了他这个境界,可以说已经完全没有任何挑战了。

苟日鑫更享受那种狗见了他就丧胆的情景。

“我已经很多年都不杀狗了,现在的狗见了我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杀狗吗?”

不等高健回答,苟日鑫又自顾自的说道:“很多人以为我是为了继承家里的狗肉馆,其实大错特错了,以我苟日鑫的身家,早就不靠狗肉馆活着了,是因为我们喜欢杀狗,才开的这家狗肉馆。”

说了一大堆,也没讲清楚他是为什么喜欢杀狗。

但是有一点高健听明白了。

就是为了这点醋,才包的这顿饺子。

不过话说到这了,高健也想弄个明白。

“狗老大,你是和狗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狗日鑫嘴角微扬,拿起一杯茶饮了一口。

“艺术懂吗?杀狗其实是一种艺术,就像你面前的这锅狗肉,就是因为有我的艺术在里面,所以才会好吃,我最喜欢看狗绝望的眼神,任由我宰杀的时候那种无助,明知道自己要死了,却无能为力的那种绝望,简直是让人欲罢不能。”

听到这里,高健算是听明白了。

这就是一个纯变态,如果杀人不犯法的话,估计这家伙就不是杀狗这么简单了。

要说变态,高健已经是圈里出名的变态了,可和苟日鑫一比,两人的差距就出来了。

高健是那种张扬的变态,顶多就是侮辱一下别人的尊严,不把人当人看的那种。

而苟日鑫却是那种喜欢杀戮的变态。

这一刻,高健感觉苟日鑫的笑容都诡异的很。

在这种地方待着,高健觉得浑身不自在。

苟日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快尝尝吧,俗话说得好,狗肉锅里滚,神仙都站不稳,可惜我馆子附近已经没有流浪狗了,要不然你们就有口福了,打野食的狗肉最香,现在的狗都吃狗粮味道自然差了一些,如果能找到流浪狗刚生的一窝狗崽子,那味道绝对是人间极品。”

说的这么玄乎,高健夹起一块狗肉放到了嘴里咀嚼起来。

要说味道在魔都还算一绝,也难怪会有这么多人排队来吃。

连着吃了好几块,高健才发现苟日鑫一筷子都没动。

“苟老大你怎么不吃呢?”

苟日鑫笑着摆了摆手说道:“卖豆腐的不吃豆腐,你卖面粉的不也不吃面粉嘛,我从不吃狗肉,毕竟狗也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

听到苟日鑫这番理论,高健在心里把苟日鑫的全家都问候了一遍。

把自己说的那么伟大,多少狗都死在了他的手里,现在又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这不是妥妥的双标吗?

虽然这些都是高健心里想的,但苟日鑫仿佛能看穿他的心思一样。

“别这么看着我,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不错,但不是我苟日鑫的朋友,我杀它们也不过分,至于林云的事我应下了,明天我会去狗街亲自去看看,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我也想看看这种狗死的时候,是不是也像其他狗那么绝望。”

小说《我就是一条警犬,怎么成明星了?》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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